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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六部门发文规范民间祭祖活动 党员干部要率先带头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1-31 16:10 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全印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1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王全印)1月30日,记者从儋州市委办获悉,为落实海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乡村文明大行动”的要求,近日,儋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我市民间祭祖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并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据悉,《紧急通知》下发后,儋州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先后下发了《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以举办民间祭祖活动为名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民间祭祖活动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坚决把好关,依法加强对民间祭祖活动的管理,凡是组织举办民间祭祖活动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举行。

  《通知》强调,全市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参与、不组织以祭祖为名的封建迷信活动。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并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示范,不组织、不参与,还要动员亲朋好友一起做,少随礼、少办酒、简办事、不铺张,做“乡村文明行动”的先行者,要旗帜鲜明提倡从简、反对铺张浪费,指导村(社区)制订和完善适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破除大操大办,奢侈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规定》要求,举办民间祭祖活动,必须限制参加人数;举办活动前必须报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视为非法活动,坚决予以取缔。活动举办前,辖区派出所要对举办方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者进行安保工作培训,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举办方要与当地党委签订《责任状》,承诺对民间祭祖活动的治安、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邓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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