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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番园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三种补偿方式供选择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7-18 11:05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梁振文

  儋州番园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三种补偿方式供选择

  分别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南国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 梁振文)为提升儋州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完善区域交通,打造该市那大城区的南部“新门户”和雅拉河景观带,加快推进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近日,儋州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印发了《儋州市那大镇番园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明确,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至集门学校东侧街巷,南至雅拉河,西至儋州驾校中间街巷,北至人民西路,具体征收范围和征收期限以发布的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根据区位、面积、结构、用途等因素,以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实际面积、结构、用途与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或未登记的,以市政府依法调查、测绘并认定的结果为准。

  此外,《方案》强调,违反该方案规定,擅自提高补偿标准,或者弄假作虚、隐瞒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征收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款的,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还对土地、房屋补偿;搬迁补助、提前签约、按时签约的补助和奖励;自建房、个人空置住宅用地(宅基地)、商业用房、集体财产的安置和回迁商品住房、商业用房的结算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方案》实施期限自发布征收决定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结束止。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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