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儋州》消息 近日,在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期末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暑期安全小提示,预防、减少暑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期。
一.防溺水安全
1、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并拨打110。
3、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熟记各类警示牌和警示标语。
二、交通安全
5、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6、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
7、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三、防意外伤害
8、有车的父母,出行、回家下车前务必确认孩子没有被单独锁在车里。
9、不给陌生人开门。
10、遭遇危险劫持时,要示弱服软,设法创造机求救。
四、防电安全
11、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要私自拆装电器。
12、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和认识消防标志。
13、夏季多雨,不要在大树及高大建筑下避雨。
五、防食品安全
14、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5、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16、养成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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