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2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为促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局共认定并公布了包括我市2家企业在内的175家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
据了解,我市此次获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两家企业为儋州大皇岭农业开发中心、儋州牧春绿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这也是自2013年我市获评为国家首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市县为单位)以来,市内企业(以企业为经营主体)首次获得该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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