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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教育局原副局长许若平受贿121万被判3年3个月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9-05-06 10:05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笑纳工程老板“感谢费”

  儋州教育局原副局长许若平受贿121万被判3年3个月

  南国都市报5月5日讯(记者何慧蓉)“他们赚到钱感谢我,我觉得没什么就收下了。”儋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许若平“心安理得”地收受12个工程老板送来的好处费,共计121万元。

  许若平今年54岁,儋州人,曾担任儋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儋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处级)。2009年5月至2016年4月,许若平任儋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负责计财、学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2012年8月,兰洋镇那奄小学教学楼工程邀请企业施工公告发布前的某一天,吴某请许若平帮助安排工程,并承诺事后感谢。之后,在许若平的帮助下,吴某挂靠公司中标该工程。为感谢许若平给予的帮助,以及为日后拿到更多工程,吴某在许若平家里送给他3万元。之后的排浦镇南华小学教学楼工程、白马井镇实验小学教师工作间等工程,许若平都安排吴某中标。于是,吴某共分6次给许若平送了38万元。

  经查,2011年至2016年,许若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议标、验收、付款等方面为建筑个体老板郭某、张某、吴某等12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1万元。许若平将受贿所得交给其弟弟,以其弟弟名义在海口购买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屋,并进行装修。

  2018年4月26日,经省监察委员会批准对许若平采取留置措施。案发后,许若平的亲属代其退回赃款121万元。

  儋州法院认为,许若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12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许若平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坦白情节并全部赃款,该院判决许若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退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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