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儋州市一经营糕点面包类店主擅自撕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封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连日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全局之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制定相关方案,分成4个整治小组,对那大城区餐饮行业、食品副食品生产加工与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熟食摊位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5月19日8时20分许,该局执法人员在军屯市场检查中发现,一经营糕点面包类店铺环境卫生不符合相关要求,涉嫌三防设施、食品加工间卫生不合格。当时,店铺正开门营业,有9名顾客正购买食品,店内工作人员未挂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该局当即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该店铺进行查封,并在店铺门贴上封条。
然而,当执法检查人员离开该店铺约半个小时后,再次回访时却发现,封条已“不翼而飞”,店铺仍处于营业状态。执法检查人员对该店再次贴上封条,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儋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接警后赶赴现场调查。
目前,记者从前进派出所了解到,经警方审查,该店铺法人陈某某(女性)承认撕毁封条违法事实。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相关法律界专业人士提醒,无论是司法机关或是行政机关所张贴的封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其查封或者解封都必须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解封的权力,个人私自撕毁封条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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