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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2019年信用助学贷款年底到期正常还款于本月开始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9-11-06 18:44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何万常

  近日,记者从儋州市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儋州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底到期正常还款于本月开始,还款日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据了解,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底到期正常还款对象为在儋州市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本金未结清的2010年至2019年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或监护人可用支付宝支付以及现场刷卡支付的方式进行还款。儋州市还款地点为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资助中心和各镇中心学校内,此外,省内各市县资助中心均可以现场刷卡支付还款。

  据介绍,正常还款金额查询有三种方式,一是贷款高校毕业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贷款。二是高校毕业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查询。三是贷款高校毕业生或共同借款人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95593或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23311915进行查询。

  “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按约定时间成功清偿所有合同本金的,便不用自付利息,贷多少本金就还多少本金。”儋州市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万增朝建议,如果条件允许,贷款学生越早偿还助学贷款越好,如不按时偿还,将会影响到个人的征信。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应于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日偿还贷款利息或本息。若借款学生未按期偿还贷款利息或本息,将导致个人征信出现逾期记录,影响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的办理,逾期记录也将保持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

  儋州市资助管理中心温馨提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要利息的,自学生大学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毕业那年起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借款期限最后一年是9月1日-20日)都要偿还一次贷款利息(或本息),各毕业借款学生应珍惜个人信用记录,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于12月20日前足额还款,使助学贷款真正永不干涸的助学圆梦之源,帮助到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此外,提前还款的仍有诸多好处,如果毕业当年8月15之前提前还款,按约定时间成功清偿所有合同本金的,就不用付利息了,贷多少本金就还多少本金。提前结清贷款,可以使个人的征信系统里提高信誉度,为往后的房贷、车贷等金融交易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几年下来就会为自己省好几千的利息。

责任编辑:莫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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