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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被困湖北未能到海南开庭 法官调解助车祸致残男子获赔17.1万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0-04-02 21:04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王家隆 通讯员罗凤灵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这个结果牟先生很满意,他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并嘱咐我转达他对潘法官的谢意。”日前,诉讼代理人董律师受远在湖北的牟先生委托,将一面印有“耐心调解快办案,各方欢喜好心情”字样的锦旗赠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对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28岁的牟先生是该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2016年10月26日8时30分许,由李某驾驶、刘某担任操作员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在儋州市某工业园区搅拌站内倒车时,因李某驾车、刘某操作不当,导致该车不慎碰撞到厂区棚顶,造成正在棚顶作业的牟先生摔落在地受伤,随后被送往海南某医院住院治疗。

  该事故经派出所调查后,于事发当日作出事故证明,认为李某、刘某麻痹大意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李某、刘某应负全部责任。该重型专项作业车的所有人为黄某,该车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100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2016年11月25日,牟先生住院30日后出院,花去医疗费4.8万余元。2017年8月23日,牟先生委托海南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并支付了鉴定费用2900元。2017年9月12日,该中心作出鉴定意见,牟先生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综合评定为十级伤残,该鉴定意见还对牟先生的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作了相关评估。

  2017年11月16日,牟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刘某、黄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2万余元。保险公司以牟先生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主张的各项赔偿数额计算不当等为由拒绝赔偿。一审法院驳回了牟先生的诉讼请求。牟先生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诉。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真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开庭前,通过电话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各方诉求,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二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对牟先生主张的赔偿数额和鉴定意见均存在异议。该案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时开庭,而此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期,海南二中院遂将案件的开庭时间延至3月12日15时。

  考虑到牟先生家住湖北,湖北又是全国疫情最严重的地区,在这个特殊时期,若能调解结案,不仅能缩短诉讼时间,还能降低双方的诉讼风险。为顺利促成调解,主审法官提前致电牟先生询问其身体状况,了解其内心想法,灵活运用多种沟通技巧化解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巧用牟先生对代理律师的信任,让其打消顾虑。随后,主审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保险公司等当事人,排除其不合理的意见,通过平衡各方利益,争取他们对调解方案的支持与配合。

  开庭前,新冠肺炎疫情仍不明朗,湖北尚未解封,牟先生被困家中不能到海南开庭,就连律师委托书都不能寄出来,牟先生心急如焚。主审法官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决定先让牟先生把委托书拍照发过来,等疫情结束后再补交书面委托书。这解决了牟先生的难题,法官的耐心、敬业、体察民心的工作作风更让其深受感动。

  3月12日15时,该案如期开庭,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按时出庭。庭审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在主审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争议逐一化解。经过多轮沟通,各方当事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前支付牟先生赔偿款17.1万元,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争议。至此,案结事了,各方当事人不再为诉讼所累。

责任编辑:宗依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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